違約金是依據(jù)當事人的事先約定,違約方于違約發(fā)生時向守約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其主要功能在于免除守約方的舉證責任,同時也提供一種“威懾”,確保債權的實現(xiàn)。違約金責任的成立,須滿足以下條件:其一,當事人間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其二,存在違約行為。其三,對于違約金責任的成立是否要求過錯,應分別加以討論。一般來說,若當事人違反結果性義務時(如交付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則不要求違約方有過錯;而違反方式性義務,則一般要求存在過錯。 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人民法院在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時,應當以當事人實際損失為基礎進行判斷,同時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若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違約金的數(shù)額進行調整,也可以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但需提供證據(jù)證明當事人的相關損失大于或者小于所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在連帶保證責任中,若保證人沒有對債務人支付違約金提供保證擔保的意思表示,則保證人無需對債務人支付的違約金承擔保證責任。 案件:山西共合創(chuàng)展投資有限公司、山西普大煤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2019)最高法民終1104號]趙某于2014年12月9日向山西共合創(chuàng)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共合創(chuàng)展公司)出具了《擔保書》,表示愿意為山西朔州山陰酉宜煤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酉宜煤業(yè)公司)和山西普大煤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大煤業(yè)公司)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利息的全部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為自簽署擔保書之日起兩年。現(xiàn)酉宜煤業(yè)公司和普大煤業(yè)公司未按照約定退還履約保證金,故趙某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上述擔保書中,趙某并沒有對普大煤業(yè)公司支付違約金提供保證擔保的意思表示,故趙某不應對普大煤業(yè)公司向共合創(chuàng)展公司支付違約金900萬元承擔保證責任,共合創(chuàng)展公司上訴請求趙某支付違約金900萬元的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對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但未明確標準的,人民法院可參照利息等事由予以酌定。 案件:浙江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西寧城輝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終781號]關于浙江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城建公司)主張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應否支持的問題。根據(j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guī)定,西寧城輝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寧城輝公司)不按期付款,應當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浙江城建公司主張西寧城輝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具有合同依據(jù),本院予以采納。由于雙方對違約金標準未作出約定,本院參照浙江城建公司前述工程款利息的百分之三十予以酌定。浙江城建公司主張違約金應當從2015年2月1日起參照合同約定的浙江城建公司逾期交工的違約金標準計算,證據(jù)不足,本院不予采納。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違約金數(shù)額且不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效力性規(guī)定之情形,違約方明確承諾愿意支付其因違約行為產(chǎn)生的高額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案件:拉薩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再303號]拉薩瑪吉阿米餐飲連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瑪吉阿米公司)在簽訂《協(xié)議書》之時,即已明確表示要在三個月內(nèi)繳納該違約金,故其對于違約金的金額有清晰明確的認識,該違約金的計算不僅系依據(jù)《出讓合同》的明確約定,也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效力性規(guī)定之情形?,敿⒚坠緹o正當理由長期拒不支付土地出讓金,導致產(chǎn)生高額違約金,之后又明確承諾愿意支付該高額違約金,以換取拉薩市國土資源局(以下簡稱拉薩國土局)繼續(xù)為其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人民法院酌情調減違約金反而有悖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二審判決將瑪吉阿米公司應向拉薩國土局支付的違約金數(shù)額由30356290元調減為11967000元,沒有兼顧本案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本院予以糾正。
若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不同標的物分別約定了違約金和定金,守約方就違約方的違約事由針對不同標的物分別主張對應的違約金及雙倍返還定金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案件:陜西福源置業(yè)有限公司、馬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終576號]關于陜西福源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源置業(yè)公司)上訴提出本案中違約金與定金不能一并主張,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因雙方簽訂的《房產(chǎn)購買協(xié)議書》中,違約金條款與定金條款是分別對“可售房產(chǎn)”部分和“回購房產(chǎn)”部分作出的約定,馬某等三人也是針對“可售房產(chǎn)”部分及“回購房產(chǎn)”部分向福源置業(yè)公司分別主張的違約金及雙倍返還定金。根據(jù)已經(jīng)查明的案件事實,福源置業(yè)公司既未履行“可售房產(chǎn)”產(chǎn)權證的辦理義務,也未履行“回購房產(chǎn)”的回購義務,均構成違約。馬某等三人同時主張“可售房產(chǎn)”逾期辦證的違約金及雙倍返還“回購房產(chǎn)”的定金,具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并無不當。福源置業(yè)公司提出兩者不能同時主張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針對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前已簽訂專利權許可合同或轉讓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若該違約金與專利權的價值并非直接對應,而是因違約行為給當事人造成的專利權價值以外的其他損失,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 案件:北京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匯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專利權轉讓合同糾紛案[(2019)最高法知民終394號]專利權被宣告無效不影響無效前已經(jīng)簽訂專利權許可合同或者轉讓合同的效力。無效前尚未履行的部分是否一概不再履行應當審查判斷未履行部分是否系因行使專利權所直接獲得的利益。許可費、轉讓費、侵權損害賠償?shù)认狄詫@麢酁榛A的對價,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如果與專利權的價值并非直接對應,而是因違約行為給當事人造成的專利權價值以外的其他損失,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
若當事人對已付款項的沖抵順序沒有約定,債務人所付款項不足以清償全部欠款及違約金,應認定先沖抵其所欠本金,再沖抵違約金。案件:大同中建偉業(yè)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李某股權轉讓糾紛案[(2018)最高法民終199號]鑒于雙方當事人對已付款項的沖抵順序沒有約定,根據(jù)本案欠款的性質(股權轉讓款),在大同中建偉業(yè)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偉業(yè)公司)所付款項不足以清償全部欠款及違約金的情況下,應認定先沖抵其所欠本金,再沖抵違約金,故截止2012年6月12日,中建偉業(yè)公司還應支付的股權轉讓欠款金額為82058505元,并應向李某、張某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